各高等院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快建设创新性国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精神,进一步推动新农科、新工科建设背景下的科研与改革实践,提升我省高等院校农业装备工程领域创新创业人才的培养质量,根据《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1年省级大学生学科专业竞赛项目的通知》(甘教高函〔2021〕3号)精神,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全国大学生智能农业装备创新大赛甘肃赛区省级选拔赛,现将大赛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组织
本次大赛由甘肃省教育厅主办,甘肃农业大学承办;大赛设组织委员会,负责大赛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参赛对象
1.在2021年9月前(含9月)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各类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大专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均可组队报名。参赛形式为团队赛,每队3人。
2.一名指导教师指导A类和B类学生作品数量各限1件,每件作品的指导教师不能多于2人,指导教师对作品的原创性和真实性负责。
三、参赛内容
1.作品类别
A类:自由选题类,所提交作品均应为智能农业装备领域科技发明制作类,专科生、本科生及研究生作品分类提交,A类题目只允许同学历层次学生组队,不接受不同学历层次的混合组队。
B类:企业出题类,由农业装备行业企业出题(附件3),学生选题进行创新设计,不限定学历,允许不同学历学生混合组队。作品鼓励实物创作。
2.参赛成果要求
(1)参赛作品须是学生团队自主研发的样机、实物模型、软件等成果,涉及的论文、专利等必须是近二年的成果。
(2)不得运用往届大赛已参赛作品成果进行申报。
(3)不得直接运用导师成果进行申报。
(4)不得剽窃任何不属于本人的成果申报。
对于违背大赛成果要求、弄虚作假者的参赛作品,大赛组织委员会核实后将在大赛官方网站或在大赛有关会议范围内通报批评,同时取消获奖作品资格、优秀指导教师资格,情形严重的,将依据大赛《章程》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赛事安排
1.组织报名(2021年6月1日-6月20日)
各高校有关院系做好宣传动员工作,组织学生踊跃参赛。各高校于6月20日前以学校为单位,将附件3-4的word版和盖章扫描PDF版发送至大赛组委会邮箱,邮件主题:“学校名称+作品报名”。
2.校级选拔赛阶段(6月21日至6月30日)
各高校按照大赛评审规则组织校级选拔赛,遴选优秀项目,比赛环节、评审方式由各高校自行决定。
3.省级选拔赛阶段(7月1日至9月30日)
1.作品审核遴选:大赛组织委员会将组织专家对各高校报名情况和作品进行综合评价,根据全省报名基数,分配各院校入围省赛的名额,于7月15日前在赛事官网公布。
2.省级选拔赛决赛:省级决赛将于9月初在甘肃农业大学举行,具体日期在大赛官网和QQ群另行通知。入围省赛的团队要认真优化方案,并于8月31日之前以学校为单位,将附件3-4的word版和盖章扫描后的PDF版发送至大赛组委会邮箱,邮件主题:“学校名称+决赛作品”。
五、大赛奖励
1.参赛作品等级奖
本赛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大赛组织委员会决赛期间根据当年参赛作品数量和质量确定各等次获奖作品数量(一等奖约占5%,二等奖约占15%,三等奖约占20%,);无样机、实物模型的作品,不能获一等奖。
2.优秀组织奖
大赛将根据各高校得分总分排名和各校组织动员情况评审出优秀组织奖若干项,优秀组织奖评选分本科组和高职组开展。一等奖作品每个计100分,二等奖项目每个计80分,三等奖项目每个计60分,若总积分相等,则以获一等奖的个数决定同一名次内的排序,以此类推至三等奖。如总积分、获奖情况完全相同,由大赛组织委员会综合考虑予以最终评定。
3.优秀指导教师奖
一等奖获奖作品的指导教师认定“优秀指导教师奖”。
六、其它事项
1.大赛在决赛期间组织学生项目成果供需洽谈会和项目签约仪式,有关知识产权和成果转让等问题由学生与企业共同协商确定。
2.大赛联系人
(1)作品设计:刘老师 13919996050 QQ:751741004;
(2)会务组织:李老师 16609346663 QQ:948012195;
(3)大赛组委会邮箱:iaeic2021_gsau@163.com;
(4)本次大赛官方网站
https://jdgc.gsau.edu.cn/index/tzgg.htm;
(5)本次大赛官方通知QQ群:991557491;


附件:1.全国大学生智能农业装备创新大赛甘肃赛区省级选拔赛章程
2.全国大学生智能农业装备创新大赛甘肃赛区省级选拔赛B类题目清单
3.全国大学生智能农业装备创新大赛甘肃赛区省级选拔赛作品概况描述表和申报书
4.全国大学生智能农业装备创新大赛甘肃赛区省级选拔赛作品汇总表
全国大学生智能农业装备创新大赛甘肃赛区省级选拔赛组织委员会
(甘肃农业大学代章)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