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教科信厅函〔2023〕5号)和《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教科信〔2024〕4号)的相关规定与要求,为切实做好学院实验室安全风险管控、分级分类管理及仪器设备报废工作,5月6日下午,学院召开了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和实验室仪器设备报废协调工作会议。

学院实验室分管领导就学校近期召开的实验室安全工作会议精神进行了传达,对学院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和实验室相关仪器设备报废情况及拟定方案进行了通报,经与各系系主任、实验室主任及实验室负责人员讨论交流,确定了学院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以及有关实验室仪器设备报废的具体实施方案。
会后,学院将组织安排与各系系主任、实验室主任及实验室负责人签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