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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农业大学机电工程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调剂考生(第二批)

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2024-04-17  |  作者:吴婷   |  查看次数:[]

根据《甘肃农业大学机电工程学院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要求为了有序、公平、公正的做好学院调剂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及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调剂要求

调剂按照教育部和学校相关政策要求进行,各复试小组根据考生初试成绩、报考第一志愿、专业学术背景等方面综合选择考生参加复试(调剂考生招生指标详见附件1“机电工程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学院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专业如下: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习方式

082801

农业机械化工程

全日制

学硕

082804

农业电气化与自动化

全日制

学硕

085501

机械工程

全日制

专硕

招生专业之间招生指标可能会因招生实际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1调剂政策

1)须符合我校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含加分,下同)符合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专业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工学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工学照顾专业之间调剂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7)符合教育部调剂政策的其他条件要求。

2.调剂复试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为150%

3.调剂注意事项

1)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报考外单位的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内部调剂考生,以及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2)学院开放调剂系统时间为: 2024417日(星期三)16:00418日(星期四)9:00,持续时间为17个小时。对申请同一专业(领域)、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学院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考生调剂志愿自报名时间开始锁定24个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学院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资格审查

学院复试小组对复试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报考我院的调剂考生复试资格审查安排如下:

时间:2024422日(星期一)上午8:309:00

地点:机电工程学院教学办公室(工科楼415

审查材料包括:

1.《政治审查表》审核,政审不合格或者无政审表者,不予复试。该表由考生所在单位党委填写并签字、盖章;未落实单位的考生由档案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填写并签字、盖章;应届本科毕业生由就读单位党委(或分党委)组织部门填写并签字、盖章。

2.应届本科毕业生:审核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在2024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生证、初试准考证和身份证。

3.往届毕业生:审核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初试准考证、身份证;具有国(境)外学历的考生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历认证报告。

4.《诚信复试承诺书》。

5.反映综合素质能力与水平的各类证明材料,如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

6.可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应提前与招生学院联系,还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少数民族身份证明;

2)户口本;

3)与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工作单位同意接收委托培养研究生的函。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7.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可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应提前与招生学院联系,提交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应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资料库公布的相关名单之中)。

8.“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还须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9.学院要求提交的其他复试材料(如:复试费缴纳凭证等)。

以上材料为考生必须提供,除1须是原件外,其他都需要提交原件、复印件或打印件(包括有效身份证件),且统一用A4纸复(打)印。考生学籍、学历证明若在近期不能提供,须于2024428日前提交相关证明,否则不予录取。

、复试

根据《甘肃农业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工作安排,学院采用现场复试方式。

在复试工作中,学院采取“一平台”“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三随机”(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并加强过程监管,确保规范公平。

不论何种原因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或取消复试资格的考生,学院不再单独组织复试。

报考我院的调剂考生复试安排如下:

1.笔试

1)考试科目:“农业机械学”、“机械制造基础”、 “机械原理”、“电路理论”、“自动控制原理”

时间:2024422日(星期一)上午9001100(考生需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

地点:工科楼406

2.同等学力考生笔试加试

1)考试科目:“机械设计基础”、 “单片机原理及应用”、“公差与技术测量”

时间: 423日(星期二)上午8:301030(考生需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

地点:工科楼406

2)考试科目:“农业生产机械化”、“电机与拖动基础”、“机械制造工艺学”

时间:423日(星期二)上午10:4012:40

地点:工科楼406

3.面试

时间: 422日(星期一)下午14:30(考生需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

地点:工科楼406,工科楼508

学院会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发送复试通知及要求, 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笔试和面试具体安排如下:

1.笔试

1)笔试分值为100分,两部分笔试科目各占50分,采用闭卷形式,考试时长为2小时。

2)农业机械化工程专业的复试笔试科目为“农业机械学”和“机械制造基础”两部分;农业电气化与自动化专业的复试笔试科目为“电路理论”和“自动控制原理”两部分;机械专业的复试笔试科目,机械方向为“机械原理”和“机械制造基础”两部分 ;电气方向为“电路理论”和“自动控制原理”两部分。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与招生简章一致,每门加试课程分值为100分,成绩需达到60分,不计入复试总成绩;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 每门考试时长为2小时。

2.面试

1)面试分值为100分,包括专业综合知识考核、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方面。

2)面试时间原则上每生不少于20分钟,不多于30分钟。

3)面试采取“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

4)复试小组负责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录取

学院坚持“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学院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实施细则以及考生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一)复试成绩及入学总成绩计算

复试结束后,由学科复试小组计算复试成绩及总成绩排名,复试成绩及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复试结束后2日内,在学院网站上公布复试成绩及入学总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1.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70%+复试成绩×30%

2.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

3. 面试成绩=专业综合知识考核成绩(50分)+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50分)

专业课笔试成绩、加试笔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及复试成绩均须达到及格线(60分)及以上的考生,方可具有录取资格。

(二)拟录取名单确定

学院按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要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1.拟录取名单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名按批次由高到低按招生计划指标数依次录取。

2.学院已在学院主页公布招生导师信息,在考生拟录取后经过双向选择确定导师。

3.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专业课笔试成绩不合格者;

2)面试成绩不合格者;

3)复试成绩不合格者;

4)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者;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6)学历(学籍)审核不通过者;

7)复试过程弄虚作假、找人替考者;

8)其他不符合录取要求者。

4.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学院不将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5.依照有关规定,我校对拟录取的考生在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6.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三) 录取类别

1.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录取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入学前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2.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非应届考生的人事档案在复试结束后由学院统一调取,于5月5前完成。

3.所有录取的非定向就业考生的人事档案应于7月15日之前调至我校。




                                                                         机电工程学院

                                                                                                                                                   2024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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